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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顯示模組壓鑄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时间:2024-12-10 【原创】 阅读 安徽勝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新能源汽車顯示模組壓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經濟開發區杭埠園區安徽勝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廠區B棟廠房內,,內設壓鑄車間、倉儲用房等,本次階段性驗收產能為年產鎂鋁合金壓鑄件866萬件。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4年5月公司委托合肥市創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新能源汽車顯示模組壓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4年5月20日通過六安市舒城縣生態環境分局的審批(舒環評[2024]16號)。2024年7月4日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證書編號:91341523073907009F001R。 本項目于2024年5月開工建設,至2024年7月項目15條壓鑄生產線及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并投入試運營。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4000萬元,現狀已完成投資9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0.54%。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15條壓鑄生產線及配套設施,暫未建設的12條壓鑄生產線不在本次驗收范圍之內。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的工程建設內容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本次階段性驗收工程實際建設內容主要有以下變動: (1)原料區位置發生改變,由B棟廠房東側變更至B棟廠房北側; (2)含油抹布及手套處置方式發生變化,由交環衛部門處理變更為交由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項目變動未涉及產品種類、工藝流程、產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況均與環評文件中一致,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重大項目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生態環境部,2020.12.13),本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建設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進入市政雨水管網;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標準并滿足杭埠鎮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與壓鑄冷卻水一起由園區污水管網進入杭埠鎮污水處理廠。根據舒城縣杭埠鎮人民政府出具的關于舒城勝利產業園生產生活污水接管處理證明,同意企業所產生的生產生活廢水(非工業廢水)由杭埠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來源為壓鑄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壓鑄廢氣經兩套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風量3000m3/h、5000m3/h),經15m高排氣筒排放(DA042、DA065)。 本項目設置100m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經現場踏勘,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學校、居民、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和食品生產企業。 3、噪聲 項目選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設備,并對設備噪聲源采取減震、消聲、建筑隔聲等措施,從聲源和傳播路徑兩方面對噪聲污染實行控制。 4、固體廢物 (1)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2)一般固廢:不合格產品等工業固廢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資單位回收。 (3)危險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危廢主要為廢脫模液、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脫模劑桶、含油抹布及手套,上述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暫存間內,定期交由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5、環境風險 廠區配備了必要的環境應急物資,定期檢修各類污染防治設備,已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完成備案,備案號341523-2023-005-L。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1、廢水 本次驗收監測期間,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為6.8~6.9、BOD5 27.7~31.1mg/L、COD 78~96mg/L、NH3-N 5.42~5.75mg/L、TP 0.37~0.39mg/L、TN 6.42~6.67SS 25~29mg/L。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杭埠鎮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與壓鑄冷卻水一起經園區污水管網進入杭埠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次驗收監測期間,壓鑄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范圍為11.3~12.8mg/m3,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范圍為7.92~11.1mg/m3。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的濃度范圍為0.354~0.538mg/m3,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范圍為1.01~2.18mg/m3;廠區監控點顆粒物濃度范圍為0.528~0.548mg/m3,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范圍為2.77~3.26mg/m3。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能夠滿足《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能夠滿足《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相關限值要求。無組織廢氣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中表2標準限值要求;車間門窗處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范圍符合《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6部分:其他行業》(DB34/4812.6—2024)標準要求,顆粒物排放濃度范圍符合《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中附錄A表A.1規定的限值要求。 3、噪聲 本次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監測中廠界四周的晝間噪聲監測值范圍為55.3~61.9dB(A),夜間噪聲監測值范圍為48.8~51.8dB(A),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晝夜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棄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不合格產品等工業固廢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資單位回收;廢脫模液、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脫模劑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暫存間內,交由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5、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次階段性驗收項目VOCS總排放量為0.175t,顆粒物總排放量為0.225t/a,能夠滿足總量指標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項目環境驗收的監測報告可知,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與壓鑄冷卻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鎮污水處理廠。項目的廢氣、噪聲均滿足相應的排放標準,能夠做到達標排放;根據項目的竣工現場環境管理檢查可知,項目所產生的固廢均得到了妥善處置,實現了資源化和無害化。綜上,各項環境要素均能滿足驗收執行標準。 六、驗收結論 安徽勝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顯示模組壓鑄項目在建設及運行過程中,嚴格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中的有關要求,在施工和運行階段均采取了相應措施,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基本落實,建立了健全的環境應急體系,各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標準要求,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已辦理排污許可,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通過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加強對壓鑄廢氣的密閉和收集,規范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及時更換活性炭、過濾棉等吸附材料。
安徽勝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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